破产管理人专栏

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成员候选人方案

2019-09-11 点击数:2743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出对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19417日作出(2019)苏0505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19)苏0505破申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债权人张红玉向管理人及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关于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提案》,提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总债权的比例已达到法定条件。为统计各债权人对于债委会成员的意见,管理人向各债权人邮寄了《关于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推选的征询意见函》,管理人现特制定《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成员候选人方案》(详见附件内容),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为节省债权人会议召开成本,便利各债权人,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形式召开,不再另行召开现场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依据自己的意愿对债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进行表决。请债权人表决后将表决票邮寄给管理人,邮寄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413室,收件人黄烁菡13372177668;徐梅18860920593。若管理人在201992016时前未收到表决票则视为未表决,管理人将依据201992016时前收到的表决票统计本方案的通过情况



附件: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成员候选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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