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园巧克力(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第四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伊甸园巧克力(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债权人:
伊甸园巧克力(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破产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非现场)于2020年12月8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管理人制定《IFC应收账款所涉诉讼法庭和解方案》,提请各债权人以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形式进行审议表决,不再召开现场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将《IFC应收账款所涉诉讼法庭和解方案》、表决票通过信件方式书面向各债权人发送,由债权人收到信件后对会议材料进行审阅,对管理人拟定的《IFC应收账款所涉诉讼法庭和解方案》进行投票表决,并将表决票邮寄给管理人,投票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4日16时,未投票或者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表决。管理人现通过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的形式提请各债权人对本方案进行表决,不再另行召开现场债权人会议。因本案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在表决截止前向管理人申请延期一天表决,管理人考虑到南京银行金额较大,经过审慎考虑同意其延期一天表决的申请,该情况已于14日通过短信形式向各位债权人通报。
现将本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过程及结果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15日16时,管理人共收到表决票55张。本次会议应参与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为87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为183786102.42元,实际收回票数55张,参与本次表决的债权人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金额为130572784元,其中53张为赞成票、3张为反对票。
2020年12月15日17时,管理人在会议主席监票的情况下对表决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为:
共计发放87张表决票,收回55张表决票中。其中52张为赞成票,3张为反对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有表决权债权人中投票人数)的94.54%,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0.48%。
综上,本次表决程序合法,《IFC应收账款所涉诉讼法庭和解方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的债权额(或出资额)占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IFC应收账款所涉诉讼法庭和解方案》表决顺利通过!
特此通报!
伊甸园巧克力(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