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参会——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广西桂林

2019-06-19 点击数:1677



    2019年6月15日至16日,在奇山浈水之地——中国广西桂林成功举办了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主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承办。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北京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白贵秀等领导、专家学者应邀出席并发表讲话。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主持。



     我所主任陆诚作为特邀评议嘉宾,在“管理人履职与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第四分论坛对4位演讲嘉宾进行了评议。



    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七名骨干一同与会。由陆诚、于巧杭撰写的《浅议破产法税收优惠政策》,陆诚、成鹏撰写的《民营企业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劳动债权相关法律问题初探》,程庆军、王灿军撰写的《破产程序中以物抵债的探讨》,范政撰写的《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处理以房抵债问题的道与术——以破产管理人实务为视角》,黄烁菡撰写的《浅议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完善》等入选本次论坛论文集,供与会专家、同仁审阅。



    在中国经济转型、供给侧机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加之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宣导企业破产保护理念,积极探索有效的重整方式赋有历史意义。中国破产法论坛不仅做到了学术引领,提供多方融合沟通渠道,更密切结合实务,为业内不断精进,提高办案效率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基础,为促进僵尸企业清退,拯救危困企业,盘活资产,释放产能发挥职能。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紧随步伐,不断在探索与努力的途中,致力于提供优质的破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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