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专栏

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分配公告

2021-09-09 点击数:1262

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分配情况公告

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191129日作出(2019)苏0583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1227日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0年1216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832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20201222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8329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

一、破产企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破产财产收入情况

1. 重整投资款14000000元;

2. 银行利息9455.9元。

3. 银行余额1760元。

综上,经过清理,破产企业财产共计14011215.9元。

(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情况

1)危废处置费用共计115426元:吨袋1114元,危废标签70元,付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固废处理费用107242元,付昆山凯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固废处理人工费(拆墙、搬运建筑垃圾、固废装入吨袋)7000元。

2)作为共益债退还苏州盛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保证金1400000元及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评估费57829元,该费用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向全体债权人公示将作为共益债处理,苏州盛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承租方破产受理前向艾迪亚公司支付1400000元租赁保证金,重整计划中明确本案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重整成功移交不动产时与承租方及投资方签订三方协议明确退还。

3)安保费用共计67100元。

4)审计费用68000元及评估费用15000元。

5)破产受理后至股权过户期间的新生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04614.91元。

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所涉衍生诉讼(2020)苏0583民初3967诉讼费69110元,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向债权人公示作为破产费用。

7)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其他费用:5782元,其中:******************费270元,遗失公告费600元,快递费用为3546元,开锁换锁费用220元,印刷胶装费330元,数字证书年费400元,跨行手续费416元。

8)管理人报酬预计414985元(具体以法院决定的数额为准)。

9)破产案件受理诉讼费预计52933.65元(以破产企业财产14011215.9元为计算基数减半收取)

以上支出费用合计2370780.56元。

二、第一次分配情况

2021年4月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明确的第一次分配比例及金额进行了第一次分配汇款。第一次分配情况如下表:

债权性质

债权金额

清偿率

重整计划分配金额

实际分配金额

差异原因

抵押权

8187100

100%

8187100

8158498.70

书面确认有部分清偿款需扣除

劳动债权

548114.42

100%

548114.42

536993.2

陈奎、陈逸琴实际分配额调整

税收债权

200793.31

100%

200793.31

200793.31

-

普通债权

19473371.16

6.3753%

1241485.83

1241485.83

-

合计

28409378.89

10177493.56

10137771.04

第一次分配过程中除职工债权陈奎、陈逸琴因未领取分配款管理人予以提存外,其余均已分配完毕,后陈逸琴的职工债权有部分受偿,根据提供的资料,本次实际可受领分配款1339.18元。陈奎的职工债权2987.8元已实际清偿故本次不再分配。故职工债权实际分配额为536993.2元。

三、第二次分配

(一)预留款项

昆山市正兴电路板有限公司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了311637元,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诉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昆山市正兴电路板有限公司、朱大妹、赵敖根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生效后,苏州银行昆山支行申请对担保方的执行,昆山市正兴电路板有限公司就该执行案件所涉金额向管理人补充申报(昆山市正兴电路板有限公司、朱大妹、赵敖根对艾迪亚公司的金融借款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所涉及的相应利息及执行费)。因该执行案件尚未结束,故对该笔补充申报的金额就第一次分配及第二次分配的可受偿金额予以预留。以311637元为计算基数,其第一次分配对应金额为19867.79元(=311637*6.3753%)。第二次分配对应金额为23346.29元(=311637*7.4915%

本次管理人预留600元作为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如邮寄费用、转账手续费、档案材料胶装费等。预留19867.79元作为昆山市正兴电路板有限公司补充申报的第一次分配款,二次分配中预留23346.29元。上述共计预留43814.08元。因正兴公司补充申报金额所涉执行案件尚未结案,如根据执行案件结果无法认定该笔补充申报金额,则将43814.08元的预留费用扣减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作第三次财产分配。

(二)第二次分配比例

可供二次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1482196.51(破产企业财产14011215.9-各项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2370780.56-第一次分配金额10137771.04-预留管理人执行事务的费用600-预留正兴公司补充申报债权对应的第一次分配款项19867.79=1482196.51元)。本次参与分配的债权为普通债权,认定的普通债权总额为19473371.16元,计算时因涉及补充申报债权的二次分配金额预留,故计算基数为19785008.16=19473371.16+311637元)本次普通债权分配比例为1482196.51元÷19785008.16元≈7.4915%,第二次分配实际分配总额为1458847.60元(正兴公司补充申报款项的二次分配金额23346.29元予以预留待执行案件结案后处理)

本案将于2021910日至915日实施第二次分配,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配情况表》


序号

债权人

债权总额

第一次分配比例

第一次分配金额

债权性质

第二次分配比例

第二次分配总额

分配总额

1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36115.57

6.3753%

2302.48

普通债权

7.4915%

2705.60

5008.07

2

昆山虹康电子有限公司

34941.76

6.3753%

2227.64

普通债权

7.4915%

2617.66

4845.30

3

昆山市永远电子有限公司

76695.94

6.3753%

4889.60

普通债权

7.4915%

5745.68

10635.27

4

江苏艾凯艾国际标准认证有限公司

25190

6.3753%

1605.94

普通债权

7.4915%

1887.11

3493.05

5

昆山市正兴电路板有限公司

1525110.11

6.3753%

97230.34

普通债权

7.4915%

114253.62

211483.97

6

赵敖根/朱大妹

846520.85

6.3753%

53968.24

普通债权

7.4915%

63417.11

117385.35

7

傅小弟

797300

6.3753%

50830.27

普通债权

7.4915%

59729.73

110560.00

8

昆山文保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40000

6.3753%

8925.42

普通债权

7.4915%

10488.10

19413.52

9

昆山市天时纸张有限公司

12762.6

6.3753%

813.65

普通债权

7.4915%

956.11

1769.76

10

冯荷荣

1087238

6.3753%

69314.68

普通债权

7.4915%

81450.43

150765.12

11

乔志元

910250

6.3753%

58031.17

普通债权

7.4915%

68191.38

126222.55

12

昆山市千灯镇新天宇测试服务部

148492.92

6.3753%

9466.87

普通债权

7.4915%

11124.35

20591.22

13

张菊明

993958

6.3753%

63367.80

普通债权

7.4915%

74462.36

137830.17

14

夏秋林

225386.31

6.3753%

14369.05

普通债权

7.4915%

16884.82

31253.87

15

胡惠明

1276000

6.3753%

81348.83

普通债权

7.4915%

95591.54

176940.37

16

昆山美宏丝印材料有限公司

344771.14

6.3753%

21980.19

普通债权

7.4915%

25828.53

47808.72

17

顾春芳

4112400

6.3753%

262177.84

普通债权

7.4915%

308080.45

570258.28

18

杜凤英

1647390

6.3753%

105026.05

普通债权

7.4915%

123414.22

228440.28

19

潘建华

2058300

6.3753%

131222.80

普通债权

7.4915%

154197.54

285420.34

20

昆山市千灯镇阳杰电子器材修理部

53914.8

6.3753%

3437.23

普通债权

7.4915%

4039.03

7476.26

21

昆山市贝加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15438.17

6.3753%

20110.13

普通债权

7.4915%

23631.05

43741.18

22

昆山市电子元件厂

2765994.99

6.3753%

176340.48

普通债权

7.4915%

207214.51

383554.99

23

李正荣

5000

6.3753%

318.77

普通债权

7.4915%

374.58

693.34

24

上海典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2000

6.3753%

765.04

普通债权

7.4915%

898.98

1664.02

25

昆山富民化轻有限公司

22200

6.3753%

1415.32

普通债权

7.4915%

1663.11

3078.43

26

昆山市正兴电路板有限公司补充申报的债权311637

311637

6.3753%

19867.79

预留

7.4915%

23346.29

43214.08

合计

19785008.16

1261353.63

1482193.89

2743547.51

19785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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