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铁新城朗诗置业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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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查看-法院出具决定书决定苏州高铁新城朗诗置业进入预重整程序
敬启者: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2日作出(2025)苏0507破申88号决定书,决定对苏州高铁新城朗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诗置业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苏州高铁新城朗诗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根据前述决定书,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是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赋予临时管理人的职责。为尽快推进债务人预重整工作,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1. 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2. 对于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法定职工债权,不必申报,但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以提供给临时管理人,最终以临时管理人调查确认为准。
二、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含当日,以收到纸质为准)。
三、债权申报方式
1. 债权人申报方式:
(1)推荐方式:邮寄纸质+发送邮箱。
(2)其他方式;现场申报。
2. 申报同时将全套债权申报材料签章后的pdf彩色扫描件和附件1-5填写部分的word版本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lszyglr@163.com。
3. 债权申报材料及填写要求详见《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
4.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百年东吴;(现场申报时间为债权申报期限内工作日9:00至11:30,13:00至17:00)
联系人:柏律师18906211000;徐律师18860920593
邮箱:lszyglr@163.com(邮件名称:债权申报人名称+申报朗诗置业债权)
四、债权人会议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临时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苏州高铁新城朗诗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