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首次参加浙江省破产管理人的指定竞争

2016-08-01 点击数:1236
   2016年5月,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被批准成为第一批浙江省外破产案件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全国有17家机构入选)。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6年1月,是苏州地区成立较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较早一批被评为“苏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几家事务所之一,2010年获得长三角地区工程法律服务突出贡献事务所,2012年被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10-2011年度苏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5年6月,再次被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4年度苏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6年7月21日,本所收到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龙游云丰纸业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询邀函”,收到询邀函后,本所与龙游泰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机构进行了联合申报。2016年8月1日,本所与龙游泰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机构经过激烈的竞争成为三家摇号机构之一参与了摇号程序。虽然本所最终没有通过摇号被指定为管理人,但是本所仍将积极参加浙江省破产管理人的指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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