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至7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的“企业破产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在沪举行。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上海市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韩长印,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李凯,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乃菲沙·尼合买提,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徐战成等多名专家学者受邀为培训班学员授课。
3月7日,我所主任陆诚律师受邀为研修班授课。陆诚律师结合当前房地产形势,围绕本所在江苏、浙江等地承办的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案件,讲授了“管理人在困境房地产企业救治中的作用”课程。课程主要分为八大部分,重点对房地产企业陷入破产困境的主要原因、管理人办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思维、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的工作重点、投资人的招募、重整计划的重点等法律要点问题进行了讲授。
破产制度在拯救困境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成为推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